商標轉讓后多久可以二次轉讓?

發(fā)布日期:2021-01-16 14:20:08     標簽: 商標轉讓

眾所周知,企業(yè)要想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就必須要有自己的商標,但是因為現在注冊一個商標的條件比較嚴格,所以不少商家選擇商標轉讓的方式來獲得商標。同時也有些商家因為種種原因要把商標進行二次轉讓,有朋友會問了:商標轉讓之后多久可以再次對商標進行轉讓呢?對于這塊法律上是沒有規(guī)定的,所以商標持有人可以隨時進行轉讓,但要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


商標轉讓后多久可以二次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第四十三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jiān)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如何審查商標轉讓合同的效力?

審查日化用品商標轉讓合同的效力主要是審查合同是否有無效或可撤銷情形,被轉讓的商標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

審查合同中是否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逗贤ā返谖迨l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商標交易,請認準名品商標轉讓網!免費找商標!

免費咨詢服務

18868306888

商標交易,
請認準名品商標轉讓網!

免費
咨詢

服務熱線:

18868306888

服務
熱線
免費
咨詢
我的
收藏

免費獲取報價

找商標?不了解商標交易?免費咨詢品牌顧問